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

分開一下下

也好。

 



我知道他為我做的已經是很多男人都做不到的,但不代表,我就要忍受他的一些無理與任性。

 



去武陵農場拍照,第一天遇上大寒流,穿著兩件外套,連走路都有困難,還要撐著雨傘拍櫻花!我真的沒有這麼大的熱情,能夠為拍照犧牲這麼多。

 



拍了一個小時後,我問他幾點要進房間休息?他用有點教訓我的口氣說道:「腳步放慢一點不行嗎?」

 



這跟腳步放慢有關係嗎?我就是受不了這樣惡劣的環境,所以想休息!跟他要了車鑰匙,躲在車子裡。

 



隔天天氣變好了,一大早他就跑出去拍照,跟我去吃完早餐以後,也是狂拍照。

 



一整天,從早上七點到下午三點,除了拍照還是拍照。我其實一開始都OK,反正知道他就是攝影狂人,把我安頓好之後(撇在一邊),就一定是頭也不回地去拍照。

 



我一個人在離他不遠的地方唱歌、聽MP3。之後走過去牽他的手,唱歌給他聽,一起坐在長椅上──這過程大概十分鐘。

 



我肚子餓了,要去買東西吃,在離開之前,我想擁抱他,正把自己靠近他的胸膛,他卻兩手張開抬起相機拍照……當下我真的覺得很糗,所以不開心地轉身就走。

 



他在後面叫我,我都不理,後來他只好跑過來拉住我,但口氣不悅地這麼說:「不要在度假的時候跟我鬧脾氣,腳步不能放慢一點嗎?」

 



幹!為什麼我一點都不覺得這是度假啊?他是跟志豪出來度假的吧!跟志豪講的話絕對比跟我講得多。

 



而且,我再次聲明,這也不是腳步要不要放慢的問題!!!

 



晚上回到家,我跟他討論起這件事,他提出的癥結點是──「為什麼妳總是要在我忙的時候來吵我?」

 



我很難過地回他:「如果你今天在拍一隻難得一件的鳥,或是奇異的天象,我絕對不會白目地去打擾你。今天下午,你只是在拍櫻花,同一株櫻花……而我要跟你討一個擁抱,就叫作吵到你?」

 



更扯的是,他還說:「我有陪妳啊!我不是聽妳唱歌唱到最後,還跟妳坐在長椅上嗎?」

 



我的天,那十分鐘是他給我的恩賜嗎?還是某種交易的行為?

 



相愛是因為拍照,爭執也是因為拍照,好老套的戲碼,我自己都看不下去。

 



我寫了封e-mail給他:

 



你果然如我所料,把昨天在櫻花樹下我對你唱歌那段時間,

 



當成了你「已經盡了陪我度假」的義務!!

 



那是我自己去找你的好嗎?

 



你除了用鏡頭拍我,遠遠地和我打招呼........

 



你有主動來牽我,說我們散散步嗎?

 



或是擁抱我?

 



 

 



你在忙?所以你在拍風景的時候,就是「在忙」!

 



我只要多要求一個擁抱或是黏著你,就是我煩?

 



 

 



那麼,我們是否,最好是變成,像育傑最近帶出來的那對老夫老妻....

 



在拍照的時候零互動,讓旁人都看不出來我們是夫妻?

 




 



「我氣未消之前,你都不用來找我了。

 



禮拜天的補請,你自己去吧!」

 



 

 



--我有多少次,想這樣對你說氣話,可是我都吞下來了。

 



你應該要知道,我不是一個好脾氣的人,為了你,我改很多!

 



 

 



這封信是我半夜醒來打給你的。

 



全身起疹子,癢到睡不著,也是氣到睡不著。

 



 

 



要得到你的陪伴,難道我必須像你養的小狗一樣,

 



蹲在你身邊,對你搖尾巴,裝可愛才行嗎?

 



我真的有這樣的感覺!!

 



 

 



暫時不見,掰。

 



 

 



他接下來三天都大夜班,我們不會見到面,所以我說暫時分開也好。

 



我太黏他了,我知道。這對愛自由的水瓶座可能吃不消,我知道。

 



我該怎麼改呢?愛他就是想碰他,想見他,想聽他的聲音……我被打槍太多次了,很挫敗!

 




 



他是一個生理很敏感的人,也可以說是「龜毛」。

 



跟他接吻時,不可以伸舌頭。他的臉脫皮時會痛,不能摸。他的耳朵很敏感,不能在他耳畔呼吸太大聲。他不喜歡大蒜、韭菜的味道,一點點都不行。怕冷、怕熱……(但碰到拍照這些禁忌全部都消失了)

 




 



我真的覺得,他好難伺候!

 



好累。

 




 
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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