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號,我跟C一起去參加某品牌辦的攝影講座,想起當初他問我要不要去時的對話還滿好笑的。
那天是他送我去機場,我們要分別之前,他提出的。
C說:「對了,妳回國那個禮拜六,志豪約我去參加攝影講座…」
我一聽,馬上擺出戰鬥的姿態,翹著鼻子說:「現在是怎樣?志豪要跟我搶人就是了?」
C笑了出來,他其實是想問我要不要一起去?卻被我曲解成這樣。
因為那時候我就已經很有先見之明,才剛回國,應該是每分每秒都想黏在一起,怎麼可能把珍貴的週六拱手讓給志豪?(志豪何其無辜XD)所以我馬上說我要參加!
上週六我們三個一起到了會場,不小的教室已經坐滿了人,每人面前都是一台單眼,好…好壯觀!
(更壯觀的是……宅氣逼人XDDDDDDDD)
這堂課教的是閃光燈,就如同講師開頭所說的──閃光燈是很多攝影人的痛!
我的小黑青買到現在,閃光燈跳出來的次數是……3次,我恨閃光燈。但我也知道,能夠運用好閃光燈,就能拍出很美的照片,像野人大師。跟他去外拍那次,我就親眼見到,每張照片都愛用閃光燈的野人大師,拍出來的作品有多「閃亮」!
我家那隻,閃光燈是買了沒錯,但說明書都沒看過就來跟人家上課,有點鴨子聽雷的感覺。到最後,我們只好在桌子下玩手,反正這堂課講的就是「閃光」嘛~(壞透了)
雖然我沒有單眼,也對閃光燈沒興趣,但聽了幾個小時的課,還是有一些收穫。除了有學到一點專業部分的小撇步之外,我最欣賞的就是講師的幽默感。
他放出一張美美的人像照,講解完拍攝手法之後,補了一記註解把我笑個半死──「如果你能把老婆拍成這個樣子,那不管是新鏡頭還是閃光燈,她都會答應讓你買的。」一點也沒錯啊~(爆笑)
所以,C,你現在還不能添購新配備哦~!(啾咪)
那天是我第一次穿高跟鞋跟C約會,結果還是磨破了腳。C看到之後大為震驚,其實我很想拍拍他,跟他說,其實這樣的程度只是小case,沒見血都是正常的。但我怕此話一出,我再也不用肖想穿高跟鞋出現在他面前了。
該怎麼說呢……我就是嫩皮,沒法度。再好穿的鞋子,都會吃我的腳,因為很好吃吧!我猜。
不過因為腳爛了,讓我有藉口凹C開車載我回家,嘿嘿~
那天的照片 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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