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來沒有把「浪漫」列進選男友的條件之一,因為我覺得浪漫是做作的、是會消失的,但現在,我卻遇上了一個一輩子都會很浪漫的男人。
我開始對他感興趣,是因為他愛攝影。
在那個昏暗的小房間裡頭,他微笑著,聽我講了足足一個小時的話,我手舞足蹈地描繪著青山銀杏大道的落葉繽紛,悵然若失地說著台灣少了橋、少了河、少了東京的那一份對大自然的尊重。
他只是微笑,眼神很專注,話不多。
也許我也曾經這樣滔滔不絕地對別的男人說話,但那是因為怕尷尬,只有面對這個男人,我是發自內心地想抒發自己的感想,因為不知怎麼著,我覺得他會懂。
因為他愛攝影,愛「美」。
幾週之後,他帶我去看大直橋、大溪橋、基隆河、淡水河,他帶我去拍花去拍樹,和我一起捕捉光影,感受雲層的走動。
他用行動,告訴那個抱怨台灣不夠美的女孩子,台灣有多美。
他帶我去拍海芋,我受不了熾陽,躲去屋簷底下。我對他說,你去拍沒關係,我有地方坐就好了。後來他告訴我,他因為我的耐心而感動,這是他第一次感到我們的契合。
其實,我不是有耐心,耐心是我投胎時忘記帶出來的行囊之一。我只是迷上了,看他拍花的背影。
拿著單眼,眼睛貼著觀景窗,他時跪、時趴。我想像著,每個遊客經過都會多看一眼的海芋,在他的小框框裡會什麼模樣?和我的廣角鏡頭拍下的海芋有什麼不一樣?
不知過了多久,他滿頭大汗地拿著他的相機給我看成果,紫色的海芋被墨綠色的背景托起,優雅卻不驕傲地豎立在他鏡頭的中央。
我笑了,這看起來呆呆的男生,居然把一朵花拍得這麼纖細,就像電影的畫面,女主角從茫茫人海中緩緩走近那般,即使她身旁花花綠綠的,你卻無法將目光從女主角的臉上移開。
人家常說女人如花,他對花的執著,讓我明白了他對「美麗」的標準是嚴格的,不論是景物的美麗,或是人的美麗。
也許別的男人會買一百朵玫瑰花,會在家裡點滿了蠟燭,會雇用小提琴手在餐桌旁演奏──我的男人不會這些,但他會下班之後連夜開車南下,就為了捕捉高山上、薄霧中、七彩雲霞後的那抹日出金光;他會在酷寒的合歡山上,架著相機,發抖一整晚,只為了拍下星星移動的軌跡。
對我而言,這才叫做浪漫,而且這份浪漫,是不會消失的。
我與他對美的執著、敏感,是與生俱來的,這不是一份工作可以辭,不是一段感情可以斷,這是鑲嵌在DNA裡頭,伴隨我們人生的重要元素。
只要他愛攝影的一天,我就會愛著他。
世界上沒有比攝影更浪漫的事,因為攝影是感官的、是隨緣的、是宿命的、是狂放的、自我的、赤裸裸的、有征服感的。這些刺激,豈是私人飛機、玫瑰香檳、名牌包可以給予的?
我妹在我們去拍夜晚的巴黎鐵塔那天問了我一個問題,美麗的東西用眼睛看就好了,為什麼要拍下來?
讀到這裡的你,會想怎麼回答她呢?
是因為留念嗎?怕再也看不到這樣的美景?我想了很久,才終於找到一小部分的解答給她。
那是因為攝影帶有個人風格,因為用的相機不同、光圈不同、鏡頭不同、站的位置不同,我們用肉眼看到一樣的東西,會在照片裡用不一樣的姿態呈現。所以攝影是自我的。
攝影要克服機器,也就是相機給予的限制;要克服自然條件給予的限制,比方說光線、風速;
在這麼多的挑戰之下拍出讓自己滿意的照片多難得?所以攝影是有征服感的。
攝影人的眼睛就是搜尋器,在生活中也無時無刻在找尋美麗的畫面。烏雲散開了,頭射出一道金黃色的光在海上,這畫面也許不到三十秒就會消失;一隻黃色的蝴蝶停在紅色的花朵上,那強烈的對比色也許不到十秒就會消失;一片落葉緩緩飄下,剛好落在女孩穿著大衣的肩膀上,這充滿故事性的畫面也許不到一秒就會消失……你能在哪一秒拿出相機、調好焦距、抓好構圖、按下快門?所以攝影是宿命的。
也許這個男人蓄著大鬍子,不修邊幅,看起來一副銀行搶匪的樣子,又或著他平常都穿那一百零一套衣服,永遠是夾角拖走天下,妳在路上看到他,絕對不會留下任何的印象……但如果你看過他拍的照片,他透過相機記錄下的世界,妳會驚艷,這個粗獷的男人,內心是多麼的細膩、對事物的觀察多麼入微?所以攝影是最貼近內心的,它是赤裸裸的。
我常覺得自己眼睛看到的世界和別人不太一樣,我會在夜晚回家的路上看星星看到忘記前進,會在樹蔭底下看著複雜的光影擺動而無法自拔,我看到水晶綻放出七彩的光芒,會不顧眼睛的抗議,直視著那光芒,只怕漏看了其中一種顏色──這樣的我在別人眼中就是個怪咖,我也不奢求別人懂,即使內心總有一絲寂寞。直到有一天,老天爺安排一個男人到我身邊,告訴我:「他懂妳,妳感受到的東西,他也感同身受。」然後我們戀愛了。
我希望不管過了多久,我都還能記得,那年我們剛認識的時候,我看見路燈延展成一道平行的弧度,興奮地想和他分享,而他只是說了一句「嗯,我有在注意。」我就全然地陷入了對他的迷戀。
怎麼能怪我這麼快愛上他?怎麼會奇怪我對他的感情來得有如波濤萬丈?因為,他就是註定好的那人。
沒有了,這世上找不到另一個和我如此契合的靈魂。
我們的相遇也像攝影一樣,是宿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