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好。
我知道他為我做的已經是很多男人都做不到的,但不代表,我就要忍受他的一些無理與任性。
去武陵農場拍照,第一天遇上大寒流,穿著兩件外套,連走路都有困難,還要撐著雨傘拍櫻花!我真的沒有這麼大的熱情,能夠為拍照犧牲這麼多。
拍了一個小時後,我問他幾點要進房間休息?他用有點教訓我的口氣說道:「腳步放慢一點不行嗎?」
這跟腳步放慢有關係嗎?我就是受不了這樣惡劣的環境,所以想休息!跟他要了車鑰匙,躲在車子裡。
隔天天氣變好了,一大早他就跑出去拍照,跟我去吃完早餐以後,也是狂拍照。
一整天,從早上七點到下午三點,除了拍照還是拍照。我其實一開始都OK,反正知道他就是攝影狂人,把我安頓好之後(撇在一邊),就一定是頭也不回地去拍照。
我一個人在離他不遠的地方唱歌、聽MP3。之後走過去牽他的手,唱歌給他聽,一起坐在長椅上──這過程大概十分鐘。
我肚子餓了,要去買東西吃,在離開之前,我想擁抱他,正把自己靠近他的胸膛,他卻兩手張開抬起相機拍照……當下我真的覺得很糗,所以不開心地轉身就走。
他在後面叫我,我都不理,後來他只好跑過來拉住我,但口氣不悅地這麼說:「不要在度假的時候跟我鬧脾氣,腳步不能放慢一點嗎?」
幹!為什麼我一點都不覺得這是度假啊?他是跟志豪出來度假的吧!跟志豪講的話絕對比跟我講得多。
而且,我再次聲明,這也不是腳步要不要放慢的問題!!!
晚上回到家,我跟他討論起這件事,他提出的癥結點是──「為什麼妳總是要在我忙的時候來吵我?」
我很難過地回他:「如果你今天在拍一隻難得一件的鳥,或是奇異的天象,我絕對不會白目地去打擾你。今天下午,你只是在拍櫻花,同一株櫻花……而我要跟你討一個擁抱,就叫作吵到你?」
更扯的是,他還說:「我有陪妳啊!我不是聽妳唱歌唱到最後,還跟妳坐在長椅上嗎?」
我的天,那十分鐘是他給我的恩賜嗎?還是某種交易的行為?
相愛是因為拍照,爭執也是因為拍照,好老套的戲碼,我自己都看不下去。
我寫了封e-mail給他:
你果然如我所料,把昨天在櫻花樹下我對你唱歌那段時間,
當成了你「已經盡了陪我度假」的義務!!
那是我自己去找你的好嗎?
你除了用鏡頭拍我,遠遠地和我打招呼........
你有主動來牽我,說我們散散步嗎?
或是擁抱我?
你在忙?所以你在拍風景的時候,就是「在忙」!
我只要多要求一個擁抱或是黏著你,就是我煩?
那麼,我們是否,最好是變成,像育傑最近帶出來的那對老夫老妻....
在拍照的時候零互動,讓旁人都看不出來我們是夫妻?
「我氣未消之前,你都不用來找我了。
禮拜天的補請,你自己去吧!」
--我有多少次,想這樣對你說氣話,可是我都吞下來了。
你應該要知道,我不是一個好脾氣的人,為了你,我改很多!
這封信是我半夜醒來打給你的。
全身起疹子,癢到睡不著,也是氣到睡不著。
要得到你的陪伴,難道我必須像你養的小狗一樣,
蹲在你身邊,對你搖尾巴,裝可愛才行嗎?
我真的有這樣的感覺!!
暫時不見,掰。
他接下來三天都大夜班,我們不會見到面,所以我說暫時分開也好。
我太黏他了,我知道。這對愛自由的水瓶座可能吃不消,我知道。
我該怎麼改呢?愛他就是想碰他,想見他,想聽他的聲音……我被打槍太多次了,很挫敗!
他是一個生理很敏感的人,也可以說是「龜毛」。
跟他接吻時,不可以伸舌頭。他的臉脫皮時會痛,不能摸。他的耳朵很敏感,不能在他耳畔呼吸太大聲。他不喜歡大蒜、韭菜的味道,一點點都不行。怕冷、怕熱……(但碰到拍照這些禁忌全部都消失了)
我真的覺得,他好難伺候!
好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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